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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工作有序推进

日期:2018-08-30 18:02:48 来源:网络整理

  央广网西安8月9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陈显信 杨丽 刘野)近日,陕西省税务局与建设银行陕西分行共同研发的社保费电子缴费系统在汉中市略阳县税务局和汉台区税务局测试成功,今后缴费人只要登陆“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网站或“建行银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公众微信号,就可以实现足不出户“指尖”缴费。这也标志着陕西社保费收入职责划转准备工作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据了解,陕西是全国税务征收社保费较早的省份之一。1994年国地税分设后,陕西省政府赋予原地税部门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职责。24年来,全省累计征收非税收入857.31亿元。目前,陕西省在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9项,其中税务部门负责征收1项(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征的政府性基金共12项。其中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5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0年,陕西省政府将五项社会保险费中的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业户)社保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19年来,全省地税部门累计征收社保费4451.6亿元,为全省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后,税务部门将承担所有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为了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的全部划转准备工作,确保改革新政平稳落地,陕西省税务局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各项征收准备工作。今年6月,税务部门便组织人员深入榆林市靖边县杨桥畔镇、定边县杨井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收情况进行调研,摸清了全省现行社保、医保险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征收标准和征缴模式,为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征收做好准备。同时,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要求,从今年6月到12月10日,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政府国资委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行动小组每月召开1次协调推进会,每两个月向省政府汇报1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这次专项行动,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陈旧欠费,最大限度压缩新增欠费,为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部门全面规范社保费征缴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据统计,目前陕西省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426万人,缴费群体数量庞大。为缓解办税服务厅征收压力,陕西省税务局积极完善网报系统,强化缴费功能,目前,网上税务局已实现了企业职工社保费和基金的申报缴纳功能,业务整合后的办税服务厅也实现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申报缴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备案和开具完税(费)证明等涉费业务省内同城通办。

  “近年来,我们通过与省建行、工行、农行的合作,在银行营业网点、ATM机、智慧柜员机实现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申报缴纳功能。税务全面征收社保费后,为减轻网上税务局的缴费压力,目前我们正在与省建行合作,预计9月底前,能够在银行端实现线上个人缴费功能。”陕西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周治英说。

  陕西省税务局总经济师索东亮表示,对照总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作业图》,陕西省税务局已梳理出了《总局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设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省局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涉及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内容、路线图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做到了心中有数, 12月10日前,将全面完成社保费和非税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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