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微信关注
官方微信号:天下财经网
加关注获取每日精选资讯
搜公众号“天下财经网”即可,欢迎加入!
广告服务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投服中心:高度关注长生生物股价走势情况

日期:2018-07-29 03:17:34 来源:网络整理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7月28日,针对长生生物现状,投服中心发布声明称,高度关注长生生物股价走势情况,适时采取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以下为投服中心发布声明全文

  近期,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的疫苗事件成为资本市场的重大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实际控制人等人的所作所为已引起公愤。连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不断接到中小投资者的电话,表达愤怒,要求依法维权。作为长生生物的小股东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对事件的发生极其关注,对上市公司发生这样的事件痛心,对高俊芳等人的恶劣行为愤慨,对广大接种疫苗的儿童健康十分担忧。

  一、疫苗事件突破监管、法律和道德底线,应予严惩

  疫苗事件发生后,行政监督及刑事执法机关分别在第一时间对长生生物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一是原食药监总局于2017年10月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分别于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23日披露长春长生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存在生产和产品检验记录造假、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公司一年内已出现两次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吉林药监局”)分别于2017年10月27日、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8日对长春长生立案调查、收回《药品GMP证书》、责令停止相关疫苗的生产,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产品库存、予以罚款的处罚决定;四是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于2018年7月23日对长生生物生产狂犬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立案调查,董事长高俊芳和4名高管被依法审查。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证券监管机构也积极行动,果断出手,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吉林证监局等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7月20日、7月23日向公司发送两次关注函,对长生生物及相关当事人启动公开谴责程序,并对长生生物大股东、董监高人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限售处理。目前,长生生物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药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瑕疵。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医药类企业应当承担的首要责任。医药类企业不能为了追求利益,罔顾民众生命健康与安全,突破基本的道德底线。投服中心强烈谴责长生生物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无视法律、随意践踏生命安全,生产、销售劣质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认为这种突破监管、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应当受到严惩,并坚决拥护各类行政、刑事执法机构、自律监管组织对长生生物及其相关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所采取的各类调查,相信有权机关将对相关当事方采取有关措施,并能尽早看到最终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二、应将少数违法之人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区别开来

  本次疫苗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于长生生物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恶意违反国家药品生产规定,将劣质疫苗产品流向市场,无视民众生命健康,导致上市公司受到社会公众的集体谴责,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自2018年7月16日事件发生以来,长生生物股价大幅下跌,已连续六个交易日跌停,股价从每股约24元跌至目前11.75元,广大中小投资者因此遭受意外损失。可以说,除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受害者外,长生生物的中小投资者也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受损者。由于中小投资者往往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不高,无法获悉上市公司过多的内部管理信息,主要依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特别是,据年报披露2015至2017年长生生物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均由高俊芳一人担任,2015年高俊芳还兼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此外,高俊芳儿子张洺豪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丈夫张友奎任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可以说,高俊芳一家掌控着长生生物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于这类内部制约机制失衡的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更加无从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因此,投服中心认为应将少数违法之人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区别开来,长生生物的违法法规行为应由那些违背道德底线、不负责任的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承担。

  三、生命健康类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应当更主动、更严格

  医药类上市公司属于生命健康行业范畴。生命健康类上市公司有着不同于一般生产企业的特点,肩负着比一般生产企业更加重大的社会责任,需要履行更多服务社会的义务,应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与管理。生命健康类上市公司作为特殊行业,关系到民生问题,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等特殊行业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系统以及完整的文件体系,确保生产和检验过程记录真实可追溯,严禁随意发放、废弃、篡改、编造各类记录,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

  生命健康行业具有高技术、高风险等特点,社会公众对于相关的专业知识不甚了解,更加依赖上市公司及时、专业、详细的信息披露,使得生命健康行业的信息披露显得尤为重要。投服中心呼吁包括医药类公司在内的生命健康类上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可能对公司经营、社会公共健康与安全等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应主动、详尽地披露相关风险及影响。

  同时,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的应有之义,上市公司应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各尽其责、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各职能的独立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投服中心也呼吁中小投资者日后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外部市场约束机制,逐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在公司决策方面的话语权。

  四、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投服中心将持续跟踪事态进展,高度关注长生生物股价走势、资产质押和冻结以及公司发展态势等情况,适时采取发函、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公开发声等措施,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长生生物必须给社会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及时整改、完善公司内控治理,切实履行应尽的法定责任。投服中心呼吁生命健康类上市公司应进一步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诚信经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向广大中小投资者披露,杜绝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崔晨 HX015)

免责声明:新闻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等,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风险自担。如涉版权,联系处理。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