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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种消费投诉 各方探讨解决途径避免消费误区

日期:2018-07-28 21:23:54 来源:网络整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3月13日,广西消委会举行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维权主题座谈会。自治区工商局、广西消委会、律师志愿者代表等先后围绕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发言,对广西消费者维权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及解决途径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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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条例给预付卡设限

蒋女士是一名爱美人士,两年前在某美容机构办理了一张预付卡。“存入的数额越大,享受的折扣越低”,蒋女士说,她存入了一万元后,面部护理的某个套餐就相当于半价。办卡后,蒋女士因各种原因只使用了一次,卡里余额一直没有使用。2017年,当她想退还卡内余额时,店方表示不能退。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学军表示,新修订的《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有了“消保条例”,消费者遇到的类似蒋女士情况就好解决了。按照消保条例的规定,首先,预付卡的金额有了限定,商家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第二,预付卡上的剩下额度,必须是可退的;另外,为了防范一些企业刚成立就通过预付卡“圈钱”跑路的情况,消保条例还规定,企业必须在登记核准后半年以上才能开通办理预付卡的限制条件。

冯学军介绍,2017年,全区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诉求153751件,投诉举报225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4.55万元,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2600件,案值8535.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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