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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08-31 12:02:24 来源:网络整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我省产教融合和高教强省战略实施,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质量,我委代为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895日前反馈至我委。

  联系人:邵振红、张磊

  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

  联系电话:0571-8705159587056208

  传真号码:0571-87056208

  电子邮箱:shaozh.fgw@zj.gov.cn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我省产教融合和高教强省战略实施,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增强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建成10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3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500个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此基础上,再通过10年的努力,总体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人力资源体系全面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统筹人力资源和现代产业融合发展

  (三)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按照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一带一路枢纽打造、新动能培育、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将产教融合发展情况列入我省创新型城市(县、市)和工业强县(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调整考评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

  (四)统筹布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推进高等教育布局与区域发展战略对接,重点向大湾区大都市区、省域中心城市、国家和省重大产业园区等集中。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创一体化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着力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沪嘉杭金G60科创大走廊、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科教资源的协作。引导一批普通本科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扶持一批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推进本科高校二级学院产教融合试点,深化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扶持每个县(市、区)1所高质量中职学校建设(含技工院校),支持全国百强县(市)引进高校办好职业教育。统筹推进高教园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等联动发展。加大山海协作技术人才支持和人力资源开发,加强对口支援及帮扶省份人力资源开发和产教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各地方人民政府)

  (五)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对接。围绕数字浙江建设、八大万亿产业培育、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专项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加快推进面向未来技术和产业的新工科、新联盟体系建设,促进专业学科交叉融合。推进人才类型结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课程体系调整。推进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中心、重大科学装置和公共实训基地共同发展,支持创建若干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六)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发挥市场机制配置作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编制并动态调整《浙江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明确各职业工种紧缺程度并定期发布。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定期公布专业就业状况,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新增招生计划、项目资金安排向承担重大战略任务、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高等院校和专业倾斜。(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

  三、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七)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探索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等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好做强行业职业院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院校合作建设特色学院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各地对在高等院校设立研发中心或者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可给予适当支持,对设立研发总部的骨干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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